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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院长回应“女模裸拍”事件:20路摄像头全程记录

来源:大河网   作者:   2015-06-17 14:02:00

关键词:摄像头 故宫博物院 女模特 王动 艺术创作

今天(16日)上午,2015年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在故宫博物院举行。随着故宫方面的公开声明以及王动随之而来的回应,“故宫不雅照”事件进入更多人的视野:批判者固然增多,支持者也不在少数。

故宫院长回应“女模裸拍”事件:20路摄像头全程记录

  今天(16日)上午,2015年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在故宫博物院举行。期间,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首次回应“女模裸拍”事件。在谈到故宫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时,单院长表示,目前故宫已经布设了1500个摄像头。

  单霁翔透露,近期发生在故宫的“女模裸拍”事件,就被故宫的20路摄像头全程记录。四个年轻人从买票,到冲入故宫脱衣、拍第一张照、拍第二张像等等都被不同的摄像头一一捕捉。这些证据也已经向有关部门提交。

  单院长介绍,故宫的入侵报警系统前端设备安装的部位,涉及到院内的各个角落,视频监控系统前端安装的摄像机也将覆盖全院,以便更好地对观众进行监控。视频监控系统无缝隙加密工程也已经去年3月份启动,全院共分27个分区,进行逐步加密推进。目前已完成工作量的75%。

  单霁翔介绍,视频加密工程完工后,2100路摄像机将全面覆盖故宫的开放区域,实现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控。

  【延伸阅读】

  初起波澜:“故宫不雅照”流传,故宫称事先不知情

  近日,一组在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体照片在网络流传。在该组照片中,一位女模特全身赤裸立在洁白的殿阶下摆出种种造型,其中一张照片中女模特动作似为骑坐在螭首上,尺度之大令不少网友咋舌。

  由多家媒体报道可知,照片最早由微博名为“WANIMAL”的博主发布,该博主本名王动,在微博上自称是场景设计师,在美国留学也是场景设计专业,作品地点涉及多地。5月17日,他发布了标签为“我在故宫博物院”和“我在庆陵(明十三陵)”等多张照片。

  针对网上一些批评之声,王动很快做出公开回应,认为“拍裸照,完成创作不是什么新鲜事”,并称“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同时,他表示自己的创作没有冒犯到任何人。

  1日稍晚,故宫方面发布相关说明,表示故宫博物院事先对此事并不知情,但工作人员曾在事发时进行过制止。声明还指出,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重影响了故宫博物院应有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此后不久,王动也在个人微博贴出了对媒体的回应,总计七条。王动称:“是色情还是艺术?可以找出政府的专家团进行审核,我问心无愧,不知伤风败俗的定论何来。选择故宫创作也并非是想要侮辱它。”他同时表示,授意模特跨过排水兽只是做出倚靠的动作,并称自己“也不希望破坏文物”。他也承认之前并未就此事通知故宫。

  争论升级:故宫“不雅照”是艺术还是对文物缺乏敬畏?

  随着故宫方面的公开声明以及王动随之而来的回应,“故宫不雅照”事件进入更多人的视野:批判者固然增多,支持者也不在少数。

  网友“发芽的芒果”便直率地表示,故宫是一个沉淀了许多历史沧桑的建筑,拍这种照片“无美感”、“不和谐”,“天下之大因差别而美丽,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裸体”。

  与之类似,网友“瘦身成家出国吃天下”也认为王动的思想和中国文化有偏差,并写到:“人体艺术真的不适合故宫”,“有的东西……它意味着是否能引领现代人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把你的东西带到曼哈顿吧”。

  不过,王动的拥趸者也不在少数。网民“Chivalry-CR7”便说:“你是个优秀的真正搞艺术的摄影活动家!支持你!”

  在这两方之外,则有评论文章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文章指出,摄影师当然拥有创作的自由,也有着与其职业认知相符的操作方式,但无论专业背景还是域外职业经历,都不是在故宫随意摆拍裸照的充足理由。

  “对文物、对文化多一点敬畏、多一点分寸感是必须的。不然,普通人不可以随便攀爬的文物,搞艺术的人就能以‘艺术’之名随意骑坐,何谈保护文物、敬重文化?” 该文章称……

  摄影师微博回应"故宫拍裸照":我问心无愧

  不是侮辱故宫 无意传播扩散

  6月2日0点15分,摄影师王动在微博称自己从事的人体摄影“自摄影术被发明以来就存在的,再正常不过”。选择故宫创作,不是因为要侮辱它,而是因为“前朝宫殿历史积淀充满力量,希望它跟人体有足够强烈的对比,我需要这个力度呈现在作品中”。他写道:“是色情还是艺术,你们可以找出政府的专家团对我进行审核,我问心无愧。”

  王动承认,拍摄前曾三次到故宫踩点。他还表示,拍摄区域是在故宫所允许活动的范围内,避开游人拍摄,没有问题。对于网友争议的女模特骑坐在螭首上的照片,他解释“授意模特跨过排水兽只做出倚靠动作,并告诉她不要破坏文物,因为我也不希望文物受到破坏”。

  王动表示:“作品发布在私人的摄影网站,无意传播扩散”,并表明态度:“我是个有担当的人,我对我的行为和言论负责……

  工作人员曾在拍摄时进行制止

  针对在网上引起巨大争议的“故宫拍裸照”事件,故宫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已发现了不雅照微博,“起初该微博关注度不高”,该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助长炒作,未立即予以回应,而向有关部门报告了相关情况。

  当此事受到广泛关注之后,故宫方面经核实并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拍照人员是在开放时间购票入院。监控显示5月17日8时30分,有四名观众抢在其他观众之前从午门西侧门洞跑进故宫,其中微博中拍照女子外穿灰色长衫。当日8时50分,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此四人在太和殿三台西侧进行不当拍摄,并对其行为进行制止。

  故宫最早时回应称事先并不知情

  对于此次拍摄裸体照片事件,故宫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为突发事件,故宫博物院事先并不知情。

  该负责人表示,在故宫内拍摄裸照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还严重影响故宫博物院应有的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此前,故宫相关负责人在“吐槽”黑导游、游商、游客猛增等难题时,曾表示由于缺乏执法权,故宫院内保安人员只能对不良行为进行劝阻,使得红墙内的不文明行为管理难以收到实效。该负责人昨日强调,院方将会同警方对不文明行为采取多种形式予以打击。

  面对发酵的舆论,当事摄影师王动昨日在微博上回应称“放弃这里,各位再见,六一愉快。”

  据了解,目前警方对摄影师暂未有相关追责行动……

  律师说法

  是否追责要看拍摄动机

  在故宫内拍摄裸照,到底应不应该对拍摄者进行追责?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之规定,是从其前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4)项“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中“其他流氓活动”转化而来。

  刘昌松说,因此,“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同“猥亵他人”规定在一条之中,因其具有同质性,应当是基于一种变态性满足的流氓动机所为的行为,此乃立法的本意。因此,王动的行为是否应该进行治安处罚,应考查其行为是基于为人体艺术还是为满足不健康心理需求之心理动因……

  女子在故宫拍裸照算不算艺术?

  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公共场合里拍摄裸照,很明显有伤社会风化、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但凡事总有特殊情况,若是拍摄裸照的目的是为了“艺术创作”,而拍摄者换成了摄影师,是否我们仍可以以“艺术创作”的借口而放其通行?其实,在决定放其通行前,我们首先应该判断“摄影师在故宫给女模特拍裸照”的行为算不算艺术创作?若算的话,当然也该予以包容的态度,若不算,当然也就应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艺术往往有很多种形式,人体艺术就是其中之一。所谓人体艺术就是将人体的美以艺术形式表现出来。比如:雕像《断臂的维纳斯》、《大卫》,这些人体艺术大多都是以人的赤身躶体来展现人体特殊的美。人体艺术自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兴起,时至今日依旧是很多艺术家所钟爱的描绘题材。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观念越来越开放,城市雕像里都有类似的人体艺术雕像,这些雕像不仅没有遭到人们的唾弃,反而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甚至有很多人愿意从事人体艺术的相关行业。摄影师让女模特赤身躶体在故宫拍照,其目的也是想创作出更好的作品。摄影师追求艺术创作并没有错,错在追求艺术的方法不恰当。

  若是追求艺术创作的方法不恰当,自然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也就得不到人们的认可,反而会违背社会的道德规范。其实,追求艺术创作的过程和遵守道德规范两者并不冲突,但也不能本末倒置。摄影师凯文·卡特拍摄的的《秃鹫与孩子》的照片,就引起了一场人道主义的批判。因为摄影师首先是人,其次他的角色才是摄影师,既然首先是人,那么他看到男孩快饿死甚至成为秃鹫的盘中餐时,首先应该施以援助而不是进行拍摄。同理,为女模特拍裸照的摄影师也是如此,应该明白自己首先是人,就要遵守作为人的道德和行为规范,而不是只关心自己的艺术创作而忽视自己的责任、不顾他人感受……

  故宫裸照门如何追责

  即使是出于艺术创作的目的,在故宫大尺度拍摄裸照也并不妥当。相关行为与故宫庄严肃穆的整体基调并不相符,有损于故宫景点定位与声誉,更重要的是,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共秩序。须指出,是否破坏公共秩序,不以当时周边有没有人,有多少人为标准,公共秩序也包括潜在的秩序被破坏的危险,而周边是否有人、是否有很多人,则只是判断这种破坏是否严重的依据。

  然而,对于是否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笔者以为还须审慎而为。相关行为涉嫌双重违法。一是在公共场所拍摄裸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在另一面也意味着,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必须具备情节恶劣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需要得到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

  我们不妨从两个维度去理解“情节恶劣”。标准之一在于是否引发了众人围观,阻碍了交通,严重破坏了当时场景的现场秩序。其二,须注意的是,相关禁止性规定和“猥亵他人”是连在一起的,有必要对该条款进行整体解读。如果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是为了满足不端的性刺激,如一些不法分子在地铁等公共场所故意暴露身体,给他人造成视觉上的性侵犯与猥亵,这就将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也就是说,如果当时模特的裸露行为在当场并没有造成客观上的公共秩序混乱,并且并没有做出那些不雅的“挑逗”行为,则并不应认定为“情节恶劣”……

  学者观点:真正的艺术家应该是既尊重他人又有自尊

  "故宫不雅照"究竟是色情还是艺术?由于王动在回应公众质疑的过程中,不止一次将本次拍"不雅照"称之为"创作",并自称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体摄影师,表示"从事着自摄影术被发明以来就存在着的再正常不过的门类",这个话题引发学者们的关注。

  在文化学者胡野秋看来,王动此举与艺术无关,至于是否色情则要由司法机关判定,"不管哪种文化都会有自己不可突破的底线,假若对这种底线视若无睹,就意味着挑战这种文化。尽管他(王动)辩解自己此举是为了艺术,但真正的艺术家应该是既尊重他人又有自尊"。

  尽管王动一再辩解拍摄"故宫不雅照"的初衷并非亵渎文物,公众也尽可接受他的辩解,但胡野秋表示,"不雅照"确实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他也应该知道,初衷不等于结果,一个幼稚而简单的初衷往往与其预期的结果背道而驰"。

  "与其说这位摄影师在进行创作,不如说他在进行某种发泄。"胡野秋将此举定义为"无底线的所谓艺术",并介绍道,西方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有过"垮掉的一代"艺术家,他们受颓废主义影响,也一度没有底线。但这些人很快就被抛弃,代表作都成了垃圾,没有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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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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