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免费送礼骗取高额邮费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孟凡萧 2015-06-17 13:59:00
一男子以公司周年店庆名义免费向顾客派送化妆品礼包,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高额物流等费用,5个月内获利1.6万余元。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本报聊城6月15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 一男子以公司周年店庆名义免费向顾客派送化妆品礼包,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高额物流等费用,5个月内获利1.6万余元。日前,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张某在冠县冠宜春酒厂家属院东楼1单元201室,招聘员工拨打电话,自称是北京电视网络购物会员管理中心,以公司周年店庆名义免费向顾客派送礼包,虚构礼包内欧莱雅化妆品的价值,并向每名顾客收取298元的物流等费用。张某将成交顾客信息通过QQ发送给河北易县韦博睿商贸有限公司的贾某(另案处理),通过贾某在河北省邮政速递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向外发货。贾某收到保定分公司的货款后,让该公司员工代某(另案处理)扣除应得的费用,将钱转到张某提供的一张银行卡上。代某先后向该银行卡转账累计16043.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庭审认罪态度较好,悔罪深刻,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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