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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造了数千瓶运送途中被查获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孟凡萧   2015-04-09 13:46:00

关键词:刘武 查获 假药罪 被告人 犯罪事实

在自己家中加工生产治疗关节炎、哮喘病的假药3000余瓶,在运送途中被查获。近日,此案经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理,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武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扣押的假药予以没收,由扣押的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本报聊城4月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赵乐天 高珊珊) 在自己家中加工生产治疗关节炎、哮喘病的假药3000余瓶,在运送途中被查获。近日,此案经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理,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武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扣押的假药予以没收,由扣押的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去年3月,刘武在没有任何药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河南省台前县家中加工生产治疗关节炎、哮喘病的假药,一共生产3000余瓶。2014年3月底刘武驾驶面包车欲将药品送至德州齐河县,当车行至阳谷县寿张镇时被阳谷县公安局巡逻民警查获,2014年7月份刘武到公安机关投案。2014年11月份阳谷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向阳谷法院提起公诉。 

  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武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刘武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系初犯,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未流入社会,又积极缴纳罚金。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阳谷县人民法院庭审后依法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武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扣押的假药予以没收,由扣押的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文中人名系化名)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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