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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买到残次品?消协:七天退换货是法定义务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冀晶   2014-11-14 16:46:00

关键词:网购;七天退换货;电商

网购时代的到来,无疑是方便了网民们购物,但同时由于网络商务市场的不成熟,商家诚信机制、物流服务等方面的薄弱,网络商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网络购物后,如何退换货维权一直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最近市民孙女士就遇到这么一件烦心事。

 

大众网聊城1114日讯(见习记者 冀晶)网购时代的到来,无疑是方便了网民们购物,但同时由于网络商务市场的不成熟,商家诚信机制、物流服务等方面的薄弱,网络商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网络购物后,如何退换货维权一直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最近市民孙女士就遇到这么一件烦心事。

“我前两天在在一家注册地址为大连的汽车用品旗舰店购买了一套手工麻编的汽车座椅套,在快递员手里接过货物的同时,我就立即拆开了包装,发现整个座椅套旧旧的,后排坐垫上有一大块黄渍。”孙女士气愤地说。

随后,孙女士迅速上网与卖家沟通,孙女士告诉记者,卖家让她拍下照片传给他们,而卖家收到照片后说黄渍不明显,可能是编织时的油污,不属于残次,不能退货。

像孙女士一样,很多网购消费者会遇到类似的问题,买来的产品不像产品本身在网上描述的那样,但是有的卖家会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退货。孙女士表示,在现有的电商售后政策中,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有时只能被动地听从商家安排。

除了卖家的原因,很多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也有所欠缺。聊城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有调查显示,在买到不符合约定的商品时,六成消费者因怕麻烦选择了放弃维权。

记者热在聊城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消费者退货的情形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做、在线下载、鲜活易腐的产品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商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应返还消费者支付的所有商品价款。这被业界称为网购后悔权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网络交易的特点,给予消费者一定期限内的反悔权,也会一定程度上避免商家对商品进行过分夸大的虚假宣传。”聊城消协一工作人员称。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由于商品性质的原因,确有某些不宜退货的商品,商家也必须在购买时就经过消费者确认。“今后,7天无理由退换货,将不再是商家宣传的优惠条件,而是法定的义务。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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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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