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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黄标车淘汰列出时间表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倩   2014-11-03 17:05:00

关键词:补贴标准 车管所 供油方式 聊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公安交警、环保、财政、商务、交通部门均在各县(市、区)车管所设立联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黄标车淘汰业务。目前,市城区四环以内、各县市建成区以及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大众网聊城11月3日讯(记者 王倩)市政府日前印发《聊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市政府决定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并根据该方案下发了关于淘汰黄标车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对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给予相应补贴。

  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具体是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

  补贴政策按不同标准分四个时段实施,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补贴标准执行时段,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公安交警、环保、财政、商务、交通部门均在各县(市、区)车管所设立联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黄标车淘汰业务。市直黄标车在东昌府区车管所办理,其他县(市、区)黄标车在所属辖区的车管所办理。

  目前,市城区四环以内、各县市建成区以及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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