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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 严重违规将撤销证件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乐涛   2013-12-11 21:13:00

关键词:药监局;监管;撤销证件;严重

记者从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更好地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建设和药监部门监管机制建设,聊城市将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对于违规者将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违规者将被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大众网聊城1211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涛)记者从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更好地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建设和药监部门监管机制建设,聊城市将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对于违规者将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违规者将被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严格渠道管理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据介绍,结合前期开展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专项整治行动、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人血白蛋白、狂犬疫苗等疫苗专项检查等活动,聊城市药监局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使用虚假发票和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加大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网站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其中,重点监测药品经营企业是否超出审批范围发布药品信息或在网上销售药品,打击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的网站在互联网销售药品和擅自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行为。

    此外,将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进货渠道管理和购销管理。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采购渠道合法性、购进药品的验收、出库复核等环节是否符合GSP要求,药品是否可追踪,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票、账、货”不符的行为。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外埠交界地区和从外埠直接进货的,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合法市场。加大对连锁加盟店采购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强化加盟店的采购管理。对不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的加盟店,经整改无效的,将责令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取消其加盟资格。

    规范药品经营 违规者撤销证件

    聊城市药监局将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链条式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进一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能力,稳步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发挥电子监管在药品追溯、打假查劣、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综合效能。同时,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加大新修订GSP贯彻实施力度,加快对软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不断提高药品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

    全面推行“格式化、网格化、痕迹化”监管制度模式,并实施日常监管档案制。聊城市药监局要求,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应该保持监管工作的连续性。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记录存入基础档案,形成生动、实用的动态监管档案,在此基础上,发挥动态监管档案的指引、评价作用,再次检查时,认真回顾监管历史,重点核对上次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记录本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存在的管理缺陷、风险隐患和问题。对于多次检查未整改的,除依法处理外,还应建议上级部门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于特殊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促排卵药物、终止妊娠药物、冷藏药品、植介入医疗器械等,每次检查必须重点查看,详细记录。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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