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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涉黑案主犯聂磊昨被执行死刑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薄克国   2013-09-18 08:32:00

关键词:聂磊 执行死刑 主犯 涉黑 中级人民法院

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死刑。聂磊,曾用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于青岛市,曾成立数十人的暴力犯罪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原标题:青岛涉黑案主犯聂磊昨被执行死刑

  □记者 薄克国 报道
  本报青岛9月17日讯 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死刑。
  聂磊,曾用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于青岛市,曾成立数十人的暴力犯罪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青岛市部分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2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聂磊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12年8月2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聂磊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聂磊执行死刑的命令。依照法律规定,9月1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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