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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小孩做作业到深夜 小学该留多少作业?

来源:大江网   作者:廖济堂   2013-09-09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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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针对《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连续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第二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教育部将此前备受争议的“不留作业”改为“减少作业”,并设置了小学生作业量的上限。

    ■教育部两次对“减负十条”征意见把“不留作业”改为“少留作业”

  ■我省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作业三至六年级控制在每天1小时内

  日前,教育部针对《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连续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第二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教育部将此前备受争议的“不留作业”改为“减少作业”,并设置了小学生作业量的上限。

  记者了解到,2006年,省教育厅曾发文设立了中小学生减负的“量化”标准,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内。

  专家表示,此次教育部“减负十条”要取得实效,不在于作业布置的多少,关键是要调整中学阶段的评价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教育部也表示,将在新版“减负十条”公布之际,出台小学升初中办法、中考改革意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意见、高考改革方案等。

  江西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作业

  8月22日,教育部就《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一次征求意见,一周之内收集到近6000条意见和建议。其中,“一至六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引起了很大争议,大部分观点倾向于小学高年级应该适当留些作业。

  9月4日,教育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减负十条”,将“不留作业”改成了“少留作业”,并为作业量设置了上限: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

  记者点击教育部官网“征求意见”专栏后注意到,自2009年4月以来,教育部已就20多个文件征求意见,有意思的是“减负十条”是唯一两次征求意见的文件。“减负十条”二次征集意见的时限也适当延长,将持续至9月18日。

  事实上,早在2006年,江西省教育厅专门发文对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特别设立了中小学生减负的“量化”标准,严控考试次数和作业总量时间。

  针对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省教育厅特别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内;初、高中不超过90分钟和120分钟。

  此外,省教育厅规定,小学每学期在期末只进行一次学科考试,初、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学科考试,除高三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为监督减负工作,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各学校须设立减负督察员,并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备案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刘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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