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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贴出开口费涨价通知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召旭 2014-11-18 14:01:00
供热设施配套费仍按35元收 记者咨询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供热设施配套费(俗称开口费)标准仍然是按照建筑面积35元/㎡收取,价格暂时没有调整。
本报记者 张召旭
17日,城区一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小区尚未集中供暖,不过前段时间物业贴出通知,说今年开口费涨到了55元,不过很快通知就被撕掉了。记者采访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城区暖气开口费仍为建筑面积35元/㎡,价格暂未调整。不过目前市政府正在做供暖开口费调整工作。
物业贴通知开口费涨了20元
17日,建设路一小区业主刘先生拨打本报8451234“问暖热线”反映,他们小区已经入住一年多,可由于热源问题一直未能供暖,不仅如此供暖开口费至今还没有交。“前段时间听物业说,今年市里的供热工程完工后小区就能供暖,看来还得等一等。”
刘先生说,11月初,物业公司曾经贴出通知,小区因为今年初次供暖,所以需要缴纳建筑面积55元/㎡的供暖开口费,但这个通知很快就被撕掉了。“我记得市里规定供暖开口费应该是35元,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小区贴通知要收55,不过现在通知撕掉了,这个钱还没有收。”刘先生说,按理说小区物业公司根本没有私自涨开口费的权力。
小区业主郭先生说,其它小区都是交房的时候把所有的配套费用都交齐,可我们小区的供暖开口费一直没收,估计是开发商怕供不上暖业主闹事,可前两天突然通知涨价,让很多业主难以接受。“不知道价格到底涨没涨,现在我们心里也没底。”
供热设施配套费仍按35元收
记者咨询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供热设施配套费(俗称开口费)标准仍然是按照建筑面积35元/㎡收取,价格暂时没有调整。
虽然价格暂时没有调整,但目前市政府正在做供热设施配套费价格调整工作,相关部门已经召开了多次会议进行研究,并对德州等3个市供热配套费情况进行了考察。根据成本核算和聊城的实际情况,聊城的供热配套费拟调整为每平方米55元,将按规定程序具体实施。建设范围是一次网、二次网和换热站。实现分户计量的每户另加收不高于2000元的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开工项目相关手续时一次性交纳,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据介绍,由于供热配套费标准较低,小区内的供热管网和换热设施,基本上都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由于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将小区内的集中供热配套费计入房价内,在实际执行中,开发商普遍在房价外,再向购房者收取供热配套费。本次调整后,供热配套费计入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任何单位不得另行收取或重复收取。即建设单位在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时,房价中应包含供热配套费,并写入房屋销售合同,不得在合同之外再向购房者收取供热配套费。目前该价格尚未正式执行。
调整配套费有利于热企直管
对于调整供热设施配套费,聊城一热企工作人员表示,聊城之所以自管站多,主要是配套费太低,目前聊城供热设施配套费仅为35元/㎡,在全省处于最低位,这些钱连建设主管网都不够。所以小区很多换热站都是开发商建设,产权也就归开发商,这就是所谓的自管站。
记者了解到,根据聊城市2004年下发的《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热设备建设范围包括主管网至分散站管网、集中换热站、分散站及站内设备。但是现实中供热企业一般只能建设到小区红线,换热站、甚至分支管网大部分都是用热单位或小区自建。从而导致换热站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配套费调整后,小区换热站产权更加明确,而且有利于供热公司直接管理换热站。
责任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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