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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罪犯定期回访

来源:聊城大众网   作者:徐辉   2013-03-07 17:48:00

    大众网聊城讯(通讯员 徐辉)近年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罪犯定期回访,帮助他们重新找回人生坐标,以新的姿态重返社会。

    定期回访制度,即检察官定期深入学校、社区、家庭了解未成年罪犯的学习、改造和生活情况,教育、鼓励他们树立信心,接受教育,重新做人。

    某校高一学生冯某某因犯抢劫罪被该院不起诉。检察官对他回访时,他感觉一些同学对他冷眼相看,觉得很自卑,有了一种不想读书了的想法。检察官观察他的行为举止以后,连着三次约他谈话,希望他不要自暴自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重新做人,并与他所在学校老师联系,共同做好他的心理矫正工作。后来根据帮教小组的老师反映,冯某某经检察官谈话后,思想稳定多了,学习成绩也有较大幅度提高。

    据统计,2012年全年,临清市检察院院共回访帮教未成年罪犯50余人次,与社区、学校、家庭多方联手,共同开展帮教工作,让未成年犯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关爱,从而使他们获得新生。 (原标题: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罪犯定期回访)


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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