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最性感的白手起家女老板
胡敏珊(Christie ),香港香梦地集团(Charmonde Group)总...
-
住建部长的话不可信房价不降
谈及“国五条”调控下的房地产市场,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
-
邹市明职业拳坛首秀八方热评
6日,奥运拳击冠军邹市明在澳门完成了他跨入职业拳坛的...
聊城冠县一青年涉嫌强奸幼女被批捕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周法利 张勇 范宏鹏 2013-07-01 09:33:00
通过网络聊天认识13岁女孩,将其带回自己家中并发生性关系,待被刑事拘留后仍不知已触犯刑法。冯某事先明知魏某只有13岁,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大众网聊城7月1日讯(记者 周法利 通讯员 张勇 范宏鹏)通过网络聊天认识13岁女孩,将其带回自己家中并发生性关系,待被刑事拘留后仍不知已触犯刑法。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冯某批准逮捕。
冯某是山东冠县人,今年19岁,2012年底其与魏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冯某网名是"娶你我幸福",魏某网名是"嫁你我愿意",在聊天过程中冯某得知魏某是13岁的初中学生。今年2月8日冯某打电话给魏某,约其出去游玩,后将魏某带至自己位于清泉街道办事处刘神伯东村的家中。二人在晚饭后在冯某家中过夜并发生性关系,次日中午,魏某家人在冯某家中找到魏某并报案。同日,冯某被刑事拘留。
在讯问过程中,冯某为自己辩解认为其与魏某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我国对强奸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处罚"。冯某事先明知魏某只有13岁,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张元亮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