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刘彦芬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情况、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内容,严看有无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宣传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行为。同时对业户落实经营规范情况、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要求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保健食品和食品,并对辖区内体验门店、养生馆进行广泛告知保健食品、食品安全知识。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消除了风险隐患,有效规范了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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