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刘彦芬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冠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专项检查活动中,我局严查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验收台账、产品追溯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检查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备案;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及其相关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记录不完整、索证索票不全、相关制度建立不全等问题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化妆品,立即督促化妆品经营者釆取下架、封存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釆取适当方式在媒体和网站予以曝光,发布消费警示,增强打击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化妆品经营单位36家。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加大了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今后,我局将加强督导,继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范企业日常管理,不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化妆品风险隐患,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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