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3月24日讯(记者 侯晓 王传胜 通讯员 刘玉杰)24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张明国关爱孤儿及困境儿童情况进行通报,今年1月1日起,聊城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至每人每月720元。
据聊城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市有孤儿及困境儿童1784人。其中机构供养儿童223人,分散供养孤儿及困境儿童1561人。机构养育主要集中在市儿童福利院,少数在县级敬老院中养育。
按照现执行政策,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720元,该政策可有力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另外,对于聊城孤儿及困境儿童,政策保障可以说逐步完善和提高。
据介绍,2010年,聊城全面建立起孤儿生活费发放制度,当时市民政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安排县(市、区)作好相关工作。发放标准是: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2013年1月起,聊城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同时,确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对父母重度残疾、服刑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享受孤儿待遇。
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今年1月1日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至每人每月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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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