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李大鹏)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政府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2010年烟台市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894元的基数,确定2011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5%。
据悉,芝罘区各类企业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未及时将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送备案审核的企业,将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010年烟台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894元,月平均工资2657.83元,按此计算工资涨幅上限为:31894元×23%=7335.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