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不作为甚至纵容 受损的会是谁?
从未批先建、无证销售,到违规提高容积率,“亚洲城”项目几乎是一路绿灯,并没有感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监管压力。
开发商称,“亚洲城”项目启动不久,先是地块拆迁延期,后来又遭遇金融危机寒流,开发商一度考虑撤资。但有关政府部门多次协调并要求,尽快开工建设。于是,“亚洲城”在没有办理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匆匆上马。
由此,“亚洲城”违法建设销售1年多,一直未得到纠正和制止。今年4月以来,由于开发进度迟缓,交房日期推迟,购房者不断到开发商、政府相关部门讨说法,“亚洲城”的乱象才浮出水面,政府开始出面处理有关问题。
房产开发涉及规划和国土资源、建委、房产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记者就此采访这些部门,都告知“办理证件我们负责,但违法建设或销售,我们没有执法权,执法权在行政执法局”。
张志英说,“亚洲城”开工建设后,沈阳市和皇姑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曾多次到现场执法检查,作过罚款处理,要求停止销售。记者就此反复联系沈阳市和皇姑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对于执法过几次、罚过多少钱、是否叫停开发商卖楼等问题,均不予回答。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冯昀说,“亚洲城”项目的种种乱象,至少说明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一些购房者认为,政府要对招商引资负责,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这么大的楼盘,如果没有有关部门默许纵容,开发商哪来的胆量建设销售?有关部门对此难辞其咎。
记者了解到,皇姑区政府已责令“亚洲城”项目暂停销售,并协调两家公司和解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尽早交付;对于“一房两卖”问题,开发企业同意退房或调换。
马光远认为,沈阳“亚洲城”的建设和销售是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在一些地方具有代表性。发展经济不能逾越法律红线,规划刚性必须坚守。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甚至纵容,相当于放弃监管,最终会导致消费者利益、政府公信力和企业商誉“三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