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志鹏
责任编辑:李兆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
12月13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聊城市第8号总河长令”新闻发布会。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梁立奎出席发布会并对第8号总河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作简要介绍。
梁立奎介绍,聊城将加大保障力度。从资金、人员、制度、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列支专项经费。各县市区每年要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河湖管理、岸线保护等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每年要组织对镇村级河湖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河管员等管护群体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鼓励在县级层面建立河湖长制专管机构,落实专职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市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量身打造出台适合本地发展的河湖长制相关制度;探索水权交易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水权交易相关办法,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
强化督查激励。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县市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每年统筹资金,用于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市河长办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排名,1—3名对县市区进行激励,4—8名各给予1个乡镇街道激励名额。
完善监管格局。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加强社会监督。推行河湖长制有奖举报制度和“碧水积分”全民护水平台,把广大群众从“旁观者”变成河湖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壮大民间队伍。加强企业河长、民间河长、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主动搭建民间力量协助监督的渠道和桥梁;建立河湖长制进校园常态化机制,通过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家庭、家庭带动社会的形式,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承担水域保洁、绿化管护等任务,扎实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有人管、有人护、管得准、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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