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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不“脱管”!聊城市校外托管场所需进行登记并公示

2020-09-17 08:33:46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杨潇潇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潇潇 聊城报道

  9月16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县级干部冯贺成就《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介绍。据了解,截止目前,聊城校外托管场所已完成登记755家。

  为将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综合管理体系,《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规定,校外托管场所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对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校外托管场所进行登记公示。同时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对辖区登记的校外托管场所应在中小学校门前和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此外,属地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登记档案,并向教育部门通报。定期进行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登记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再登记公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初审编辑:李兆辉

责任编辑:刘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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