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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兰高速东阿至聊城(鲁冀界)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9〕17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青兰高速东阿至聊城(鲁冀界)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9〕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青兰高速东阿至聊城(鲁冀界)段设置收费站6处,分别为:东阿、李海务、朱老庄、河店、魏庄、青兰鲁冀。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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