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4月4日讯(记者 李龙)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体检时间,2014年高考体检项目与2013年相同,仍包括七个项目,仍然没有乙肝项目检测,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今年高考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只要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完成即可。
大众网记者获悉,今年高考体检包括七个项目,取消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前,考生应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体检主要包括7个项目: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复查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继续向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反映,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体检结论以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和复查后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体检、复查、仲裁的结果,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患6类疾病,学校可拒收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患有以下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结核病除3种情况外。
此外,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报考军事、公安等院校的考生于统考后录取前,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按军事院校、公安院校体检面试标准组织复检和面试。有意报考军事、公安等院校的考生可以在5月底和6月上旬咨询各级招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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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含春季及夏季)都必须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高考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成立专门的体检站。与往年高考体检相比,今年山东省招考院首次明确提出,除非有医学上的必要,一般不提倡全裸检查。
高考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按照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是否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
体检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对影响正常录取的体检结论(主要指高校不予录取)将安排专人当面告知考生,让考生了解该结论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申诉程序和复检规定。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再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