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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首届水城和谐使者选拔开始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4-02-26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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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聊城226日讯(记者 李龙)25日下午,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首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我市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开展了首届水城和谐使者的选拔。以下为具体选拔信息: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水城和谐使者”从以下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

我市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

“水城和谐使者”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热衷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经验。

(三)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四)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社会关注度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

上述人员,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推荐方法

“水城和谐使者”的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从本地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市直有关部门从本部门所属单位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名额,组织5名以上相关职业或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各县(市、区)推荐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直有关部门的推荐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4120日前报送“水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推荐参加首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

(二)《“水城和谐使者”申报表》

(三)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A4纸印制,加盖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

(四)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县(市、区)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

除以上材料外,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同时报送《“水城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水城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申报材料除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相关表格可登陆聊城民政信息网(http://www.lcmzj.gov.cn/)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水城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选拔培养一批职业素质高、工作卓有成效、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有利于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的成长环境,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充分调动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对于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要建立“水城和谐使者”分级评价体制,健全完善县(市、区)“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制度。今后,“水城和谐使者”原则上从县级“和谐使者”中遴选产生。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推荐上来。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进行。要坚持“三个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为所在单位、地区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长期在城乡社区等基层单位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选。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水城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社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水城和谐使者”评选,进一步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民政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83208628321893,邮政编码:252000,电子邮箱:lcmzrsk2007@163.com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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