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公布车祸致命详情 18起致死车祸10起涉及电动车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陈延鹏 2015-07-07 10:57:00
典型案例:2015年2月11日10点28分,闫某某驾驶大型货车,沿经十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朱庄路口时与骑电动车的穆某某相撞,穆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3.绝对不要酒后驾车,不要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不要在机动车道上开车。
说了多少遍过马路要减速等绿灯亮,为啥就是不听!图为一辆重型货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车车主当场死亡。 警方供图
6日,记者从槐荫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1至7月份槐荫共发生致死车祸18起,21人在事故中不幸遇难。其中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有10起。交警表示,这些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交通违法行为造成。
【最“脆弱”】 行人与非机动车
“很明显,在交通事故中和小汽车、大型客货车相比,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与行人都是相对‘弱势’的,更容易伤亡。”槐荫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队长张廷富说。
典型案例:2015年2月11日10点28分,闫某某驾驶大型货车,沿经十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朱庄路口时与骑电动车的穆某某相撞,穆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致命”】 抢信号不让行
对于一些电动车和摩托车,闯红灯也是发生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据记者了解,相比机动车闯红灯抓拍处罚而言,行人和非机动车处罚则相对较弱。
张廷富表示,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了让行的办法,有些不礼让行为虽然不违法,但也有可能致命。
典型案例:2015年2月16日16点,黄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二环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济齐路路口处,遇卢某骑电动车载乘其外孙于某,沿二环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济齐路路口向东左转弯至此,两车相撞,造成卢某当场死亡,外孙于某受伤。经过民警鉴定,事故原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卢某违反信号灯行驶所致。
【最“易犯”】 超速驾驶易发事故
“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超速行驶会造成各种问题、产生事故隐患。”张廷富说,高速行驶时,驾驶员注视点前移,视野狭窄,清晰度不良,对事物难以辨认。超速行驶时,驾驶员对情况的处理时间缩短,接近或者超过生理反应时间极限,容易造成事故。
典型案例:2015年4月11日12点10分,杨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济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槐化线57号线杆处,遇陈某骑踏板式电动车行驶至此,两车碰撞后,杨某驾驶的车辆又碰撞一骑电动车的柳某,造成陈某当场死亡,柳某轻微受伤,三车损坏。而事故原因则是杨某驾驶普通货车时超速驾驶所致。
温馨提醒 骑电动车该怎么保护自己?
电动车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难以放弃,那么如何安全驾车?
1.限速。控制在规定的时速内。开车前检查刹车、转向灯等车子性能。
2.戴头盔。保护最易受伤的头部。
3.绝对不要酒后驾车,不要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不要在机动车道上开车。
4.万一碰撞,尽量保护好头部、脊柱(尤其是颈椎)、骨盆及股骨等容易车祸危及生命的部位。可做有意识的翻滚倒地。
原标题:交警公布车祸致命详情 18起致死车祸10起涉及电动车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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