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行业人员三年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大众网 作者:孙乘昀 2015-07-02 11:00:00
7月1日下午,济南市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会议在济南召开,济南市、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工会主席以及部分行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众网济南7月1日讯(记者 孙乘昀)7月1日下午,济南市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会议在济南召开,济南市、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工会主席以及部分行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大众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济南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以上,并实现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据悉,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济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蒋晓光通过依法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保障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三个方面,对下一步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蒋晓光说,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继续指导企业建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并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适时出台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在健全劳动关系保障协调机制方面,济南将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并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力争确保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建筑、餐饮住宿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
除了完善保障机制和基本权益外,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矛盾调解处理机制也是一项重要议题。蒋晓光认为,要重点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分类制度,通过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和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制度进行区分调解,提高调解效率。并通过开设巡回仲裁庭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通维权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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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去年,济南市有3.5万家企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涉及职工84.7万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190.2万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2.99%;全市各级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构受理案件7041件,结案率95.2%,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1.4万家,涉及职工62.9万人次,补签劳动合同1.9万余份,清欠社会保险费1998万元,清欠工资1.6亿元。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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