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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医药“重污染”罚款五万如“隔鞋挠痒”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杨国华 2015-02-06 14:14:00
《新京报》2月3日报道称,1月31日,济宁市环保局官方微博通报了鲁抗医药涉嫌环保违法问题的调查结果,对于鲁抗医药排污所造成的异味扰民问题,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按上限进行了处罚”。鲁抗医药分管副总经理、中和环保董事长赵伟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中和环保总经理孙树被给予申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
《新京报》2月3日报道称,1月31日,济宁市环保局官方微博通报了鲁抗医药涉嫌环保违法问题的调查结果,对于鲁抗医药排污所造成的异味扰民问题,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按上限进行了处罚”。
事件的起因缘自2014年12月25日,央视系列报道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公司污染问题”。央视系列报道称,山东鲁抗高浓度含抗废水外排,并进入京杭大运河,经过检测,鲁抗处理后废水仍含高浓度抗生素。
2月2日晚间,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据媒体报道称,济宁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参股子公司中和环保公司停止接收委托处理外来废水业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就异味扰民问题对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并要求公司减少生产环节的抗生素排放。
此外,鲁抗医药分管副总经理、中和环保董事长赵伟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中和环保总经理孙树被给予申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
将高浓度含抗废水外排进入京杭大运河则被罚五万元,闹得沸沸扬扬的污染事件以这样的处理结果而暂告一段路。
看上去每个领导都处分了,然而,罚款五万加上个别人停职检查与记过处分很难令舆论接受。
《新京报》在报道中引述业内人士的话称,“如果是按照这个标准进行罚款,可以说,对于鲁抗医药这样的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来说,这个违法成本确实很低。”
该人士甚至直言,鲁抗医药多次在环保方面被点名,或因“历次处罚都没有触及痛点。
舆论的质疑显然不是没有道理。资料显示,京杭大运河是世界上最长的一条人工运河,是苏伊士运河的16倍,巴拿马运河的33倍,纵贯南北,更是我国重要的一条南北水上干线。2014年6月22日,在多哈举行的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正式通过我国提交的“大运河”申遗申请,“大运河”作为文化遗产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从上述资料中,并不难看出京杭大运河在我国的重要性。
明白了京杭大运河的重要性,我们再来了解一下鲁抗医药。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又称鲁抗医药)是国家大型生物制药企业,鲁抗医药A股(600789)股票于1997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现有资产38亿元,占地近4000亩,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
从上述内容也不难看出,五万元,对于鲁抗医药这家经济实力如此雄厚的上市医药国企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不过山东济宁市环保局给出的通报意见是,5万元罚款并不是因偷排废水,而是因为“异味扰民”,公告表示,这是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按照上限作出的处罚。
众所周知,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出台并实施,这个被称为“世上最严”的环保法,民众给予很大的期待,同时还对以前那些不注重、不在乎以及不理会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企业单位,有着无法预估的震慑力。
“新环保法”出台不到一个月,关心和关联我国环保事业的人翘首以待。都在期待严法惩“恶徒”。然而,面对如此的重污染却做出处罚五万元这样的决定,这对于鲁抗医药来说,其惩罚程度甚至不如“隔鞋挠痒”。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鲁抗医药既是国企同时还是上市企业,无论是哪个身份,都要求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高于一般企业。
笔者只是在想,如此污染如果仅处罚五万元,新环保法的“严”体现在什么地方?
此次处理结果公布之前,业界曾猜测,鲁抗医药或将成为史上最严“新环保法”的首个处理对象,并被处以巨额罚款。
与鲁抗医药污染的处理结果相比,我们再看看2月3日在贵州省发生的一起污染事件的处理。据央广网报道,1月27日,贵州省环境监察局联合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保卫总队、黔东南州环保局和黎平县环保局对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污染源设备实施了现场查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12天的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金额26万元,公安部门对该企业总经理庄某某和厂长黄某某行政拘留。
报道称这是今年1月1日,我国实施史上最严新环保法以来,贵州省对违法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措施的第一案。(杨国华)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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