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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9月起推行“权力清单” 明年一季度公布

来源:大众网   作者:于潇潇   2014-08-29 10:41:00

关键词:行政权力 权力制约 部门网站 行政裁决 行政奖励

9月1日起,济南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围绕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10类行政权力被纳入清单范围,71家市级部门及单位将按照时间表率先推进。

  大众网济南8月28日讯(记者 于潇潇)9月1日起,济南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围绕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10类行政权力被纳入清单范围,71家市级部门及单位将按照时间表率先推进。这是大众网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就是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从而厘清权力边界,优化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滥用或变相行使审批权。这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要举措。

  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是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以及其他行政权力10类。“其他行政权力,是指前9类不能涵盖的行政权力,如年检、备案、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济南市编办主任董建武说。

  董建武介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部门红头文件确定的权力事项,不纳入清单。部门内部管理事项及宏观管理权力,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

  据了解,市级纳入清单范围的部门(单位)共71家,包括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

  权力清单公开有了明确的时间表。今年12月底市级和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的审核确认,明年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予公开的外,权力清单都要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公开。权力清单公开时,应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承办机构、服务监督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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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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