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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房产交易中心违规收费 回应系工作失误

来源:大众网   作者:孙奉娟   2014-07-29 08:48:00

关键词:房产交易 交易中心 购房 房管局 结婚证

“以家庭为单位在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一家3口人的房产交易,却被要求交3个人的费用。7月21日,淄博市民李先生因需要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便到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家庭成员房产情况,并办理无房证明。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房屋档案利用收费问题的通知

  大众网淄博7月28日讯(记者 孙奉娟) “以家庭为单位在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一家3口人的房产交易,却被要求交3个人的费用。”近日,淄博市民李先生在齐鲁民声网发帖,反映了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收费不合理。对此,淄博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宗凤刚回应,这仅仅是工作人员的一次失误,李先生可以拿着相关材料和文件要求退款。

  7月21日,淄博市民李先生因需要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便到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家庭成员房产情况,并办理无房证明。“我在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业务时,提供了一家3口人的户口以及我和我对象的结婚证。但工作人员却仅仅查看了户口证明,并没有查看结婚证。”李先生说

  据了解,李先生与其孩子在一个户口上,对象单独一个户口,为了证明是一家人,李先生将结婚证也带到了交易中心。李先生说:“一家3口人每人收费20元,总共60元,他们给我开具了服务费正式税务发票。”

  回到家的李先生觉得房产交易中心的收费有些偏高,便在山东省物价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发现查询房产交易是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4〕39号文件中规定来收费的,李先生说:“文件中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的查询,应该只收取一次证明费用,但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却收取了3人的费用,这属于违规收费。”

  李先生说:“我再次打电话咨询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后得知,他们也是按照39号文件的规定来收费。但按照文件收费,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明显是违规多收取了40元。”

  随后,记者在山东省物价局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4〕39号文件中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的住房查询,不得按人数或房屋套数、房屋登记信息条数等拆分为多份证明分别收费。一次性出具无房证明用于购房、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证明的,只收取一次证明费用。

  为此,记者采访了淄博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宗凤刚告诉记者,工作人员这次是偶然的工作失误,并不是一直都按照个人收费,市民李先生可以带着39号文件和他个人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房产交易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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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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