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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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2月18日讯(记者 侯晓 通讯员 丁华芳)2月18日,大众网聊城·海报新闻记者获悉,春节期间,阳谷警方春节期间严查非法燃放烟花炮竹行为,共开出三张罚单。
2月12日(初八)上午8时20分左右,王某某(女,35岁)在阳谷县司营商业街自己经营的美容会所门口燃放烟花爆竹,被侨润派出所查处。
2月13日(初九)上午8时50分,侨润派出所在阳谷县谷山路巡逻时,发现某广告公司负责人郭某某(男,25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2月13日(初九)上午11时30分许,徐某某(女,38岁)在阳谷县博济桥街道景阳路某美妆门市门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博济桥派出所民警查获。
对于以上三人,阳谷县公安局依法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给予300至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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