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新闻 > 莘县

莘县检察院建立"三三二提前介入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倩   2014-07-31 09:53:00

关键词:莘县 公安机关 侦查活动 检察院 检委会

今年以来,莘县共发生故意杀人刑事案件6起,针对此类案件多发,社会影响面大的特点,莘县检察院及时建立了"三三二"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关键证据,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了案件质量,形成了打击合力。

  大众网聊城7月31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刘修广 王彬)今年以来,莘县共发生故意杀人刑事案件6起,针对此类案件多发,社会影响面大的特点,莘县检察院及时建立了"三三二"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关键证据,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了案件质量,形成了打击合力。

  坚持三个原则。提前介入目的是有效引导侦查而非参与具体的侦查活动,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过程中,莘县检察院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参谋而不代替、指导而不包办"的原则,注重发挥引导督导作用,通过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涉案证据,及时全面地查清案情,以保障顺利批捕或起诉,

  明确三个重点。一是通过查看案件材料、听取案件介绍、参加案件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二是必要时通过参加公安机关的讯问、取证等侦查活动,掌握案件的第一手资料,有效引导侦查方向;三是介入侦查过程中,引导公安机关对法律适用、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据收集、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情形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在邵某故意杀人案中,邵某因家庭不幸而迷信算命先生所说,持刀杀害四人,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莘县检察院遂建议公安机关对邵某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注重两个请示。对在本县有重大影响,容易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件,莘县检察院在提前介入的同时,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案件相关情况,有涉检风险的,及时提交检委会讨论;检委会委员临时有事,因人数不够无法召开检委会的,及时向市院侦查监督处请示,确保案件质量无瑕疵。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