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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检察院:出台《业务部门与派驻检察室工作对接实施细则》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4-05-29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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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529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陶德春  徐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业务部门与派驻检察室的业务对接,实现两者的紧密衔接、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业务部门与派驻检察室工作对接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共分总则、分则、附则三章50条。总则部分,规定了《细则》应坚持的三原则,即坚持标准、规范、实效的原则,使业务部门优势与派驻检察室工作“接地气”优势相结合,相互借力,共同发展,促进检察工作提升;坚持业务部门与派驻检察室日常对接与定期对接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两者良性互动;坚持业务部门到派驻检察室指导开展工作的原则,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分则部分共包括八节,由自侦、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行检察、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检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业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努力找准与派驻检察室工作衔接的切入点、衔接点。

   《细则》的制定出台,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内部对接的标准化水平,标志着业务部门与派驻检察室工作对接进入了规范化运行轨道,对于健全完善具有派驻检察室特色的制度体系、建立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推动派驻检察室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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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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