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聊城12月17日讯(实习生 葛景鹏 通讯员 徐辉)近日,山东省临清市委印发临发〔2013〕34号,作出《关于向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决定》指出:近年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在临清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再创运河名城新辉煌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岗”等荣誉称号,被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有15项工作跻身聊城市检察系统前三名,检察长杨青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尤其是今年以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聊城市院“一一五五八”工作思路,把服务东融西借、跨越赶超与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有机结合,用心谋划,开拓创新,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不仅在临清市政法系统树立了榜样,而且值得临清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为进一步鼓励先进,倡树典型,激发各级各部门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临清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
《决定》要求,一、要学习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市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工作主动置于“平安临清”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坚持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研究起草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临清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并全力付诸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研究制定了《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全市实施六大工程、着力打好东融西借跨越赶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服务东融西借、跨越赶超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以院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全院干警献计献策,提供资源线索,积极参与到全市大招商活动热潮中,引进了投资3000万元的成人纸尿裤开发项目。
加强调查研究力度,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针对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所撰写的《关于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的报告》,被临清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鹏批示。各部门各单位要像市检察院那样,紧跟市委决策部署,自觉置身于全市工作大局,努力实现履行自身职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二、要学习市检察院立足本职、服务民生的宗旨观念。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力实施检察服务民生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了解群众司法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派驻检察室建设成效显著,三个检察室坚持“一室一品”,立足优势,各具特色,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保障民生、强化法律监督的基层检察新平台。组织全院59名党员干部前往潘庄镇7个村庄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切实将检察机关“送温暖、访民声、听民意”要求落实到实处,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各部门各单位要像市检察院那样,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学习市检察院爱岗敬业、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以“规范执法全员化、全员执法规范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信息化、执法监督建设,有力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创新开展“三堂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模式,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聊城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开展了具有本院特色的“爱检助廉共建幸福检察四个一”教育活动:即召开一次干警家属座谈会,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举办一期家庭助廉培训班,召开一次干警家属“廉”谊会,有效提升了队伍的廉洁水平。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树立坚定的信念,培养高尚的情操,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克己奉公的品格,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争创佳绩。四、要学习市检察院团结奋进、争先进位的实干精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聊城市院“一一五五八”总体思路,用心谋划,拼搏进取,多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取得了先进名次,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他们抓班子带队伍的实干精神,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牢固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推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争创一流业绩。
《决定》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市人民检察院为榜样,进一步对照先进找差距,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创造优异成绩,争取在服务全市东融西借、跨越赶超攻坚战中当标兵、作表率、求跨越、促赶超,为实现临清富民强市新跨越、再创运河名城新辉煌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