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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检察院“涉农”案件“五优先”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金坤   2013-08-06 11:55:00

关键词:涉农 五优先 农民 农业龙头 案件

为进一步保障“农业龙头带动战略”的实施,加大对各类涉农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近日,临清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 “涉农”案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办理涉农案件实行“五优先”制度,即控申部门优先受理;侦查部门优先办理;刑检部门优先审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人员要积极主动联系被害人,做到优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挪用的群众资金追回后优先返还。

  大众网聊城8月6日讯(通讯员 杨金坤)为进一步保障“农业龙头带动战略”的实施,加大对各类涉农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近日,临清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 “涉农”案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办理涉农案件实行“五优先”制度,即控申部门优先受理;侦查部门优先办理;刑检部门优先审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人员要积极主动联系被害人,做到优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挪用的群众资金追回后优先返还。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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