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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检察院:与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把好“审查逮捕”关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郭雨萌 徐辉 2013-05-08 11:46:00
大众网聊城5月8日讯(通讯员 郭雨萌 徐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规定的更为严格,公安机关在报请批捕时要严格遵守规定。……”
“对于需要提请逮捕的案件,应在《提请逮捕意见书》中指明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逮捕条件中的哪种具体情形,另行出具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说明并附相关证据。……”
5月7日,临清市检察院三楼会议室里,来自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5名检察官和公安局法制科、派出所等部门的23名公安干警汇聚一堂,就新《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与交流。
会上,临清市检察院根据新《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中对“逮捕条件”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整理,并形成了书面的《意见书》,发到每名与会人员手中。与会人员以此为依据展开讨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讨论交流,公安局干警对逮捕条件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并就如何执行社会危险性这一逮捕条件中的具体细节、以及执行中常见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下一步公安机关严格案标准执行取证、报请批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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