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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检察院:规范民事监督案件接访流程与新民诉法对接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栋栋 陈作安 徐辉   2013-04-16 10:24:00

  大众网聊城4月16日讯(通讯员 李栋栋 陈作安 徐辉)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扩大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监督范围,增加了检察院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调解书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同时还丰富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手段。

  为了保证来访人员依法享有的民事申诉、控告的权利,促使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为了规范控申检察部门和派驻检察室受理民事监督案件的接访活动,日前,临清市检察院派驻松林检察室和民事行政检察科制定了《民事监督案件接访流程细则》。

  该《细则》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监督案件由控申检察部门或派驻乡镇检察室负责。还规定了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应当遵循的宗旨、原则,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监督案件的范围和不应受理的情形。该《细则》从来访人身份审核、告知事项与方式、案件受理与材料收取、申诉材料审查和案件的移交、案件答复和息诉罢访几个方面规范了民事监督案件的接访行为。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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