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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工商局认真规范涉农广告市场秩序
来源:大众网 作者:冀晶 王彬 2014-11-21 10:23:00
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搭建涉农企业与广告公司的合作平台,选择一些初具规模、经营规范、效益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有实力的广告企业相互对接,鼓励广告企业承包和代理优秀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优质农副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强强联合,实现共赢。
大众网聊城11月21日讯(见习记者 冀晶 通讯员 王彬)一是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市场巡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广告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其严格执行广告审查标准,严格查验广告证明文件,完善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和档案管理等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
二是严格广告登记审查。凡是涉及农资(生产资料)家电等方面的广告登记业务,执法人员都要认真审查广告申请者的经营资格、场所、商品等情况,严格核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对广告中的相关事项和使用效果、服务承诺等都要进行严格检查,杜绝夸大其词和虚假宣传行为的发生,消除坑农害农现象。
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农资广告印刷品进行重点监管,发现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广告含有质量、性能、功效、安全性等虚假表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责令其停止发布,依法进行查处。以户外广告为重点,深入乡镇对农资经营户的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加强对新闻媒介广告宣传活动的重点监测。
四是积极搭建涉农企业与广告公司的合作平台,选择一些初具规模、经营规范、效益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有实力的广告企业相互对接,鼓励广告企业承包和代理优秀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优质农副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强强联合,实现共赢。
五是充分发挥"12315"维权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申诉,对群众举报的虚假涉农广告,严格追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并严格落实"诉转案"工作机制,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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