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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派驻梁村检察室深入调研化解多年矛盾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倩   2014-07-31 10:00:00

关键词:白庄村 土地管理法 土地承包法制定 教育实践 田间

日前,高唐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王东涛与该院派驻梁村检察室主任张善勇一起到梁村镇白庄村,就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村干部和群众征求意见。

  大众网聊城7月31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杨兆峰) 日前,高唐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王东涛与该院派驻梁村检察室主任张善勇一起到梁村镇白庄村,就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村干部和群众征求意见。

  快到村口时,王东涛书记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中间,才能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求,我们在此下车,到田间地头和群众聊聊。"正在田间除草的一位村民见到张善勇主任走过来打招呼,王东涛书记说:"你们俩挺熟悉?"这位村民说:"我们村大部分村民都认识张主任,去年张主任来我们村一家一家地做思想工作,解决了我们村土地承包老大难问题,现在村民'气'顺了,安心干农活了。"说话间,周围五六位村民也围过来与张善勇主任和王东涛书记交流。

  原来,白庄村是梁村镇几个治安混乱村之一,缠访、越级访、群体访时有发生,还聚众围堵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去年9月份底,派驻梁村检察室刚刚成立不久,白庄村二十余名村民来到派驻梁村检察室上访,反映该村存在土地承包分配不均的情况,要求重新进行土地分配;上访村民白忠(化名)说:"村里十多年没有调整土地,最近几年自己两个儿子相继结婚生子,但两个媳妇及两个孙子都没能分到土地,一家8口种着4口人的地,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而有的村民两人种4人的土地,很不公平,我多次向村支书反映情况,但村支书均以国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为由不许调整土地,没办法,请检察官给个说法。"

  张善勇主任了解情况后,告诉上访的村民,检察院是咱老百姓说理的地方,请相信检察院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决不耽误咱们秋种,请回家安心秋收。便迅速将群众诉求向院领导汇报,得到领导同意后,又联系梁村镇党委政府,于第二天进驻白庄村走访调查,了解情况。据村民反映,白庄村土地承包纠纷确实存在已久,有的家庭老人去世或姑娘出嫁,承包地没有收回,而有的家庭儿子结婚生子,却十几年分不到承包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出现"一人种多人土地、多人种一个人土地"的现象,加剧了农村人地矛盾,是产生频繁信访的主因。而村委会对村集体预留机动地收取承包费做为村集体收入,对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置之不理,导致群众意见大,曾多次到镇、县上访,都有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张善勇主任又到镇土地管理所咨询:《土地管理法》虽然规定了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但也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之后的十余天内,张善勇主任多次往返检察院、梁村镇政府、检察室,经过多方沟通,联合镇党委政府制定两套解决方案,一是依据《土地承包法制定》规定:"土地承包30年不变"方案,现有承包地不变;二是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制定"添人添地、去人去地"方案,每年秋收后村委会对承包地实行动态调整。

  去年10月中旬,张善勇主任与梁村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在白庄村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对村民提出的土地承包分配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耐心疏导,提出了两套解决方案由全体村民投票表决选择。经过四个小时的投票和计票,80%以上村民们赞成"添人添地、去人去地"承包地分配方案。第二天梁村镇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意实施。

  下旬,张善勇主任与镇纪委人员组成监督小组,监督白庄村按照"添人添地、去人去地"方案对土地进行重新承包,对承包地中成长的农作物待收获后生效,保障了村民的财产权利,村民们都很高兴。

  今年"春节"后,张善勇主任到白庄村走访群众,村民对新的土地承包方案都很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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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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