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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与公法司联合签订《意见》强化监督制约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王倩   2014-06-27 14:59:00

关键词:意见 司法所 人民法庭 公安派出所 基层

近日,高唐县检察院牵头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工作协作配合、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

  大众网聊城6月27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杨兆峰 姜镜)近日,高唐县检察院牵头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工作协作配合、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公、检、法、司四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意见》规定,该院派驻基层检察室与法庭、公安局派出所、司法所在工作中按照依法监督、注重配合、积极稳妥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加强对人民法庭司法活动的监督。

  《意见》要求:派驻基层检察室与与法庭、公安局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巡查监督机制等四项机制。

  《意见》还规定:派驻基层检察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按照本规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并接受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对派驻基层检察室履行职责行为有异议,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可以直接向高唐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通过制定《关于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工作协作配合、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强化了派驻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之间监督制约,加强了协作配合,提升基层执法水平,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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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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