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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批复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乐涛   2013-11-18 16:33:00

关键词:药品;中心

按照《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鲁食药监发〔2013〕2号)的要求,高唐县局积极争取高唐县政府和县编办的大力支持,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批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大众网聊城1118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涛)按照《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鲁食药监发〔20132号)的要求,高唐县局积极争取高唐县政府和县编办的大力支持,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批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依据高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机构事项的批复》(高编办〔20136号)文件,高唐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机构已得到县编委批复并成立,人员编制全部到位,全面承担起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高唐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聊城市首个得到编委批复的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水平,为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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