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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会签《移送备案登记制度》促进司法公正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兆峰 闫爽   2013-06-03 11:01:00

  大众网聊城6月3日讯(通讯员 杨兆峰 闫爽)严把变更强化措施监督关,确保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5月30日,高唐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了《采取强制措施、技术侦查措施情况移送备案登记制度》。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条件和适用范围重新做了界定,为防止权力被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强化侦查监督工作,该院联合公安共同制定了《移送备案登记制度》。

  《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就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况,于每月底前以表格形式移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备案;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情况,公安机关应每六个月以表格形式移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备案。检察机关对备案应及时审查,严把变更逮捕措施和技术侦查措施监督关,通过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等形式督促公安机关整改,提升办案质量和监督效果。

  《制度》的会签,创新了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了监督效果,保障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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