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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受到群众欢迎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乐涛 2014-11-20 16:08:00
东阿县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受到群众欢迎。对于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及办理会见手续时,检察人员均能认真接待。
大众网聊城11月20日讯(记者 李乐涛 通讯员 赵昌双)东阿县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受到群众欢迎。
一是出台《关于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规定了检务公开的主体、客体、内容、形式、坚持的原则对象。《检务公开操作规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布网上信息和制度》,制订一系列制度,规范检务公开的步骤、责任、机关、方法、程序、规定了责任机关的权利义务. 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体系,不断完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对各项检察工作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和职责,着手编写一整套详细、规范、指引性和操作性强的检察工作指引。
二是完善检务公开机制,以案管中心为依托,联合督促检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取信于民。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检察人员严重违反检务公开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大厅为倚托,确保人民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强内部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检务公开信息的采集、审核、批准、发布等机制,保障及时安全发布,提高检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外部监督,人民群众参观工作,人大代表视。推行公开评议。对自侦案件拟撤案和相对不诉的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评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推行公开听审。对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县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临案听审,并发放听审评价表,对公诉人出庭公诉进行评价。推行公开答疑制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案件以及其他重要案件,坚持到发案单位或上级部门通报情况、释法说理,着力消除人民群众的疑惑。
四是以门户网站为基础,宣传工作职务特点,促进人民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举报宣传实行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制度,将权的行使过程告知社会大众,保障公民权利一是大力加强宣传,保持良好舆情。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该院注重建立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格局,为推动"阳光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单位特别是税务、工商、质监、财政等行政部门和金融、保险等重点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与方法,同时借助网络、报刊等平台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在税务、金融、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预防宣传的效果。
五是严格执行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对于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及办理会见手续时,检察人员均能认真接待。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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