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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要成为"三者"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乐涛   2014-10-30 16:40:00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 检察文化 检察工作 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

2011年7月26日,我被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人民监督员。先后应邀参加了人民监督员检察业务学习交流活动、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相关执法检查活动,参与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提高。

  大众网聊城10月30日讯(记者 李乐涛 通讯员 李丽菲)2011年7月26日,我被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人民监督员。当我从检察长手中接过红彤彤的聘书时,我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我暗自告诉自己:切实履行如山的职责,不求轰轰烈烈,但须踏踏实实。梳理两年来的工作,我个人认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要成为"三者"。

  一、人民监督员要成为检察业务的精通者

  我深知,检察机关是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部门,责任重于泰山。其人民监督员是代表社会公众监督检察工作的。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缺乏专业知识,是难以胜任工作的。为此,为了迅速适应胜任这一工作,我从接受聘书之日起,我从零开始,从一学起。在参加检察院组织的各项学习之外,主动找来了相关书籍,并在网上搜寻了有关资料,不断地提升自己。通过学习,我明确了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了解人民监督员要按时列席有关会议,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依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先后应邀参加了人民监督员检察业务学习交流活动、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相关执法检查活动,参与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提高。对检察工作,我由不了解到了解,从不熟悉到熟悉。履职也由粗象到具体,从初级到有见地。对于我们的建议,县检察院领导总是第一时间听取,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解决。

  二、人民监督员要成为检察形象的塑造者

  作为国家重要的专业机关,检察院的外在形象关系到执政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执政基础。检察院在群众中的地位不仅体现在公平的法律法规、正义的执纪执法,而且还体现在规范的工作流程、完善的管理制度、良好的工作机制、先进的系统文化、和谐的工作氛围以及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等方面。所有这些不仅需要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全心打造,也需要人民监督员的积极配合。实践证明,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入则代表公众,出则代表检察院,不仅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而且还要有优秀的检察干部形象,要用出色的个人素质代表公众监督检察工作,要以自己良好的监督业绩展示检察干部的风采,在公众面前树立检察系统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人民监督员要成为检察文化的传播者

  检察文化是以检察精神文化为核心的法治文化的一部分,在延伸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监督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检察工作的监督者,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在日常的监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接受检察文化的熏陶,逐渐认同检察文化,并通过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丰富和传播检察文化建设,把干警的个体价值观念和利益融合到集体价值观念和利益之中,形成紧密团结、相互依存、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团队精神,共同营造有利于检察文化培育滋长的氛围,促进检察文化的成熟。作为公众代表,人民监督员始终与工作生活在一起,通过自己积极主动的宣传和鼓动,维护和推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充分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使其发挥最大综合效能,实现共同愿景。

  当一名人民监督员有喜有乐。当东阿县检察长孙吉祥在县人大、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时,我为那如潮的掌声而感动,我为他们的成绩而欣喜;当东阿县检察院一条条成功的经验在省、市推介时,我为他们而高兴。在不知不觉中,我已成长为一名检察人,一个不着装但履职的检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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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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