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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人民检察院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乐涛 2014-10-28 15:17:00
针对目前刑事案件被害人保护的薄弱环节,近日,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整理分析并提出"三项措施"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对于被害人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困难,且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的情况,要求承办人应告知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可提出救助申请,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帮助被害人解决基本生活方面的困难。
大众网聊城10月28日讯(记者 李乐涛 通讯员 司晓佳)针对目前刑事案件被害人保护的薄弱环节,近日,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整理分析并提出"三项措施"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
一是完善被害人告知制度。在原有告知文书的基础上,制定《刑事案件被害人须知》,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案件受理后三日内将《刑事案件被害人须知》送达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义务并签字确认,保障其享有相关诉讼权利。
二是规范被害人意见征询方式。要求承办人在案件审结前,必须征求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情节的处理意见,对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意见应制作询问笔录或要求其出具书面材料。对于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且因故无法当面进行询问的被害人,承办人应电话征求意见,并及时填写《电话征求被害人意见记录》。
三是及时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对于被害人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困难,且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的情况,要求承办人应告知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可提出救助申请,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帮助被害人解决基本生活方面的困难。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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