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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司法局法律宣传走进群众提供心贴心的服务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倩   2014-10-21 09:25:00

关键词:司法局 村干部 实践活动 百村 刘集镇

10月17日,由县司法局法制宣讲团成员、律师、公证员组成的"实践活动下基层 送法服务百村行"送法宣传队来到刘集镇孙郭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目前,法律宣传活动已开展18期,宣传入户到36个村,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推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走出了一条普法新路。

  大众网聊城10月21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房玉华 刁丽杰)"您好,我们是东阿县司法局的,这是一些实用法律知识的宣传资料,里面涉及交通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调解人民纠纷等相关内容,您可以拿回家看一下",10月17日,在刘集镇孙郭村的集市上,许多前来赶集的群众听到这样的话,并拿到县司法局选编的《法律宣传手册》。

  10月17日,由县司法局法制宣讲团成员、律师、公证员组成的"实践活动下基层 送法服务百村行"送法宣传队来到刘集镇孙郭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适值孙郭大集,这是进行法律宣传的好时机。送法宣传队同志在县司法局刘集司法所的配合下,在集市上支起法律咨询台,挂起横幅,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材料。

  "您好,如果你生活当中遇到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不明白,可以过来咨询一下,这里有专业人士解答……"送法宣传队的同志纷纷出动,效果果然不同凡响,赶集的人们走上前来领取宣传资料,有的当场认真阅读起来。陆续有人来到法律咨询台前咨询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困惑,面对群众的法律疑问,县司法局律师、公证人员以耐心负责的态度,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细致地解答他们的疑问,情况较复杂的就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等待以日后解决。

  西张村的张大娘对于去年娶进了儿媳妇村里却没有给地这件事耿耿于怀,多次找村干部理论,总是认为村干部欺骗她,此时,她走向刚给别人解答完问题的李吉贵律师,问道:"娶了儿媳妇,村里不给地,说是上级规定的,这不是骗人吗?你给我说说,上级是不是这样规定的?"李律师和蔼的告诉她"大娘,我国的土地法就是这样规定的,从2011年到2029年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您的儿媳妇是去年进的门,按照土地法规定,村里不应该给地,村干部没有骗你。"张大娘听了,点点头,满脸轻松的走开了。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履行自身职能于5月29日开展"实践活动下基层 送法服务百村行"活动,走出机关、走进群众,为群众提供心贴心的法律服务。目前,法律宣传活动已开展18期,宣传入户到36个村,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推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走出了一条普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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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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