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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检察院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倩   2014-07-28 10:21:00

关键词:实施意见 检察日报 自侦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共

"郜组长,落实'两个责任'我们有依据了。8时40分,该院在七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会,纪检组长郜宪慧全文传达《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大众网聊城7月28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杨金坤 )"郜组长,落实'两个责任'我们有依据了。"

  23日8时20分,刚上班,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监察科杨科长习惯性的打开《检察日报》电子版,《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映入眼帘,他高兴的向纪检组长喊道。

  "立即打印,我向检察长汇报。"郜组长匆匆扫了一眼,说道。

  8时40分,该院在七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会,纪检组长郜宪慧全文传达《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最高检的《实施意见》为我们指明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方向,我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切实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检察长在文件传达后,立即表态。

  "我分管自侦部门,我一定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同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工作。"分管自侦部门的副检察长随后表态。

  "首先我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有了你们的支持,我们的'监督责任'一定做得更好,下一步我们要明晰职责分工,促其突出主责,聚焦主业,集中精力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郜组长最后表态。

  据了解,日前,该院正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该院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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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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