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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为生二胎 禁止智障哥哥结婚生子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4-02-24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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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224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邹东亮)近日,东阿县某镇马某一家人来到东阿县公证处,称要办理一份计划生育协议公证。经公证员了解,马某有一个智障哥哥,32岁。现马某已生育了一个男孩,不符合二胎生育政策。马某说根据计生办工作人员的说法,只要马某和马某的父母分别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内容约定保证不让马某的智障哥哥结婚生子,也不收养子女,计生部门就能为马某办理二胎生育证。为此,马某带其家人和村委会主任前来办理“计划生育协议公证”。

    听完当事人的叙述,公证员第一反应就是此项协议公证不能办理。首先,马某及其父母无权干涉他人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而且残疾人的权利更应受到保护。其次,马某的哥哥虽为智障人仍有权利结婚、更有权利生孩子。根据《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只有患有有关精神病、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的公民才不准结婚。马某的智障哥哥并不在禁止结婚的范围内。

    “我哥哥就是个傻子,除了吃什么都不会,一直都是我们养着他,没有条件娶媳妇,也要不了孩子。同志,你们就给我办理吧!我保证我哥哥不娶媳妇、不要孩子!”马某再三强调说。面对办证心切的当事人,公证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弱势群体的权利更要积极保障,不能带着歧视的眼光看他们,更不能剥夺他们最基本的权利。公证员婉言拒绝了马某的办证要求。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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