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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推行阳光执法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焦红梅 李乐涛   2013-11-14 17:23:00

关键词:公安局;阳光执法

为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东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推行阳光执法,案件办理公开透明,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大众网聊城1114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涛 通讯员 焦红梅)为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东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推行阳光执法,案件办理公开透明,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公开执法内容与程序。通过法制宣传的形式对外公开经济案件的办案流程,要求办案民警及时将案件侦办进程,采用面对面、打电话等方式向案件报案人进行告知,着力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诉权等合法权益。

    公开办案侦办结果。案件办结后,要求办案民警在第一时间内将案件侦办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涉案财物三级管理,办案人员与财物分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处理,对于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及时进行公开的宣传报道,以提高社会教育和警示作用。

    公开案件回访内容。该大队建立了案件回访长效机制,对侦结的案件,由大队长、教导员对案件受害人进行回访,了解办案过程中民警的行为规范与否,同时征求群众对侦查办案的意见与建议,通过倾听民意查找自身不足,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定期公开案件回访情况,以督促民警完善执法行为,切实提升群众对东阿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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