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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出问题 消协帮忙获退款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4-05-13 16:07:00

关键词:电视购物;消协

5月12日,莘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的平板电脑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引发的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众网聊城513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李兴山 王华)512日,莘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的平板电脑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引发的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31217日,莘县城区的消费者李某收到了在山东某电视台团购中心订购的平板电脑手机,但使用了仅四天,即发现无法正常开关机,遂与该团购中心联系,要求退货,但是过了几天该团购中心竟擅自又给李某寄回一部新平板电脑手机,没想到的是这部平板电脑手机问题更多,不仅无法正常上网,屏幕也非常模糊,使用至今年4月份时,也无法正常开关机了。李某再次与该团购中心联系,该团购中心答应李某可邮寄过来进行维修,李某看到这一部比一部差的平板电脑手机,感觉非常失望,因此强烈要求退货,但该团购中心以包退时间期限已过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李某于2014512 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

  莘县消费者协会立即与该团购中心进行了电话联系,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见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请货款”之规定,明确告知该团购中心在消费者第一次要求退回物品时,即应该履行退货义务。在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下该团购中心答应给李某退货,李某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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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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