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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挪用资金30万 聊城一经理人被刑拘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4-03-28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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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328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蒋鲁军 冯振宇 刘方齐)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内一民营企业举报称:其公司原业务部经理胡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达30余万元。后经公司多次催要,胡某仍拒不还款,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接到报案后,东昌府经侦大队随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进一步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自2007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自己担任公司业务员及部门经理的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工程招标保证金和货款共计30余万元,并采取不入账或做假账的方式应付公司检查。在公司发现后,经多次催要,胡某仍不还款。在掌握了上述犯罪事实后,立即组织民警对胡某实施抓捕。310日,东昌府经侦大队得到可靠线索,犯罪嫌疑人藏匿在聊城一小区居民楼内,经过连续几天的蹲守最终将胡某抓获归案。归案后,犯罪嫌疑人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企业平时应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另外,企业在招聘和培训员工时,不能只是注重能力的培养,同时应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除此以外,作为企业各部门主管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我约束能力,时刻提醒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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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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