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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再度上调600元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龙   2013-12-2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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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1225日讯(记者 李龙)2010年聊城市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1100元,上涨了近50倍。25日上午,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聊城市于2013年起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取暖补贴标准,取暖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增加600,新规出台后,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标准每人每年将达到1700元。

  据了解,这是自2010年将取暖补贴标准上调至每人每年1100元后,聊城市再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取暖补贴标准。

此次享受取暖补贴标准调整的范围是: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即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由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满15年。符合这些条件的退职人员可享受本次取暖补贴上调待遇。另外记者了解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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