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垣县委书记被查 揭秘山西塌方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3日发布消息称,据山西省纪委消息:...
-
葬礼请脱衣舞表演 网友:伦理底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Hello_猫先生lv 爆料春节期间,回邯...
-
水十条或下月出台铁腕治污成新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
工信部:将严管汽车有害物质污染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喜子 2015-03-26 08:17:00
日前,工信部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强化对汽车生产企业对有毒物质的管理,加速开发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
日前,工信部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强化对汽车生产企业对有毒物质的管理,加速开发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这也是我国首部在汽车制造领域强化有害物质管理的办法。根据推进时间表,该办法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汽车生产企业作为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生态设计,遵循易拆解性和可回收利用性的设计原则,采用合理的结构和功能设计,选择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应用资源利用效率高、环境污染小、易于回收利用的绿色制造技术;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在全产业链落实有害物质及材料标识要求。
同时,各级汽车零部件和材料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产品的材料和有害物质使用信息,以利于汽车生产企业对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的跟踪与分析。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总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实施管理:包括新产品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应分别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等国家标准要求, 并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在生产车延后24个月执行。
据悉,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新产品获得生产公告6个月内,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汽车有害物质信息表》,对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和信息的,将会受到责令限期改正,或将名单对外公布。(喜子)
责任编辑:梁建国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