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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关于抵制旅游行业强制消费、规范导游员管理的倡议书

2025-05-12 10:10:00 来源: 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李新民

  全区各旅行社、导游员及广大旅游从业者:

  旅游是展示地方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近年来,东昌府区旅游业蓬勃发展,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游览。然而,个别旅行社和导游员存在强制消费、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游客的体验,损害了东昌府区旅游业的声誉。为进一步提升东昌府区旅游服务质量,营造诚信、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现向全区旅游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守法经营,诚信为本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旅行社和导游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经营作为行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坚决抵制“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价竞争行为,不以虚假宣传、低价诱惑等手段招揽游客,避免因短期利益而破坏行业长远发展。

  2.杜绝强制消费:严禁以任何形式诱导、欺骗或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合同中必须明确列明行程安排、自费项目等内容,确保游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收费项目或延长购物时间,切实保障游客权益。

  3.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导游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导游或冒用他人证件从事导游活动。导游员应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不得私自承揽业务。在服务过程中,要文明礼貌,尊重游客,不得通过威胁、暗示或限制行程等方式强迫游客消费。

  二、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

  1.尊重游客自主选择权:导游员在讲解和服务过程中,不得强行推销商品或索取小费。游客的购物行为应完全自愿,导游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压力。

  2.规范行程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行程,不得擅自变更或缩减景点游览时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行程,必须与游客充分沟通并取得同意。

  3.文明讲解,树立良好形象:导游员在讲解中应积极传播东昌府区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不得发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或社会公德的言论,努力成为东昌府区旅游形象的代言人。

  三、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安全责任

  1.强化安全管理:各旅行社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培训。导游员要时刻关注游客安全,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对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旅行社和导游员要熟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妥善处理问题,保障游客安全。

  3.倡导文明旅游:导游员要带头践行文明旅游,引导游客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旅游氛围。

  四、携手共建,共创美好未来

  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从业者的努力。我们呼吁全区旅行社、导游员和旅游从业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强制消费,规范服务行为,共同维护东昌府区旅游业的良好形象。让我们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先,携手打造一个让游客放心、舒心、开心的旅游环境,为东昌府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东昌府区旅游发展中心 宣

  2025年5月9日

初审编辑:杜静

责任编辑: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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